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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招投标改革试点 建设单位可自主发包方式

2017-12-22 09:40:57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卢欣 钱梦婷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红网时刻12月21日讯(记者 卢欣 通讯员 钱梦婷)为进一步简化工程招标投标程序,降低工程交易成本,湖南省住建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改革试点。这意味着试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货物采购或其他服务,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直接发包、或招标发包、或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本次改革试点项目的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民间投资或民间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上市公司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PPP项目中由成立的项目特别目的(SPV)公司发包的项目;依法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

  首次试点项目需要申报,数量不超过50个,项目需具有较大规模,原则上总投资大于人民币1亿元,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同时,申报审批后半年内能启动实施。省住建厅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管,并依托项目监督管理平台和互联网,公开监督管理信息,实时动态监管,确保项目参与各方履职尽责。

  湖南省住建厅将对试点项目的报建及竣工验收开辟绿色通道,试点项目相关信息可录入信息平台,作为业绩证明。建立试点项目参与各方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实施情况较好的试点项目,在奖项评选及信用等级评价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守信主体予以激励,对失信主体予以限制。

  《方案》还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本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与交流,定期对试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招投标改革试点,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的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完成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组织对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等在项目实践中取得的项目管理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建立试点项目优秀参与企业推介名录,并将试点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进行示范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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